本书以公司法的司法发展机制为主题,运用实证法、法解释学、社会调查以及比较分析等方法,从宏观理念与微观技术两个层面,解析司法发展法律的机制构造,对不同司法哲学之下、不同法系之中判例的法律发展功能予以简要比对,对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予以简要归类,对规范性司法解释理论予以简要梳理,作为后文展开实证分析的理论基础。进而简要考察英、美、德、日四国法院发展公司法的现象,以之作为本书的域外事实证明。通过对规范性司法解释进行类型化梳理,并分析其特征和成因,考察我国法院制度化地解释、续造公司法现象;然后,通过对地方性公司法司法文件进行类型化梳理,并分析其特点及对公司法治秩序的双重影响,考察我国法院非正式地解释、续造公司法现象。最后,选择公司诉讼之门的司法调控为例,分析司法文献解释、续造公司法规则的实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