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及其法律保障研究

作者李彦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4-01

特色:
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基础。自然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已成为制约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严重问题之一。我国制定“退耕还林(草)”战略决策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西部地区人民营造一个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从根本上改善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现实状况。所以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实行综合治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法规措施;必须认真落实保护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法律规范,树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协调观;必须建立和健全西部地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西部地区的生态平衡。而实施“退耕还林(草)”的战略决策,旨在确保林草的成活率,以维护经济发展与生态的良性循环,建设山川秀美的新家园,设法让西部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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