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论及的股权转让反映出了公司作为一种法律主体所特有的结构性特征,就公司产生的法制基础来说,公司法律制度是植根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之中的,本文通过对罗马法和古代中国法关于商人、商业组织、团体人格、责任承担等态度迥异的立法分析,折射出西方与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虽走过了不同的演进道路,但时至今日在公司法律理念与相应法律制度设计方面并无本质性差异,可谓是殊途同归。在这种情况下,本文对股权转让中的具体法律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本文以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实证分析法进行研究,并与时俱进地对附有对赌条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进行深入而系统的分析,这种分析是对传统股权转让形式的突破和创新,也是在传统理论体系下一种新的尝试,其中的冲突和融合无疑为本文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