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一些官府和民间的管理机构。属于官府的统治机构有明、清两代都存在的五斗口巡检司、清代的佛山海防捕务同知署、都司署、千总署(一般合称文武四衙);佛山士绅势力控制的机构有明代的嘉会堂、清代的大魁堂、团防局。在城市管理中,佛山地方民间机构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官府对此给予支持、监督。清末以后,佛山镇的管理开始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出现了新的权力机构,如商会、警察机关,民国还有市政府,其管理体制和职能也发生很大的变化。对于上述的问题,学者专门的研究成果很少。可以说,对于佛山城市管理机构的历史进行系统的考察和研究,前人还没有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