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水能开发与环境保护

作者冯建昆,何耀华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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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怒江的保护与开发 西南民族研究学会主持召开的这个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讨论怒江的保护与开发问题,很有意义。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我是来学习的。何耀华会长和冯建昆副会长要我讲一讲,说点浅见,请各位指正。 一 保护与开发并重,是实践科学 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我学习了与会学者的论文,也看了一些专家、学者的论文。看来,围绕怒江水能资源开发问题的争论很热烈。有争论是好事,其中关于要加强“三江并流”世界遗产保护的观点,关于建设水电站之前、之中、之后始终要重视生态保护的观点等等,不仅对怒江开发,而且对全省水电开发、矿业发展、交通建设、城乡建设等,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加强云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推动全省循环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争论的双方都在讲科学发展观,这是好事。我认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科学发展观可以统一认识,求同存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实事求是就要研究怒江的实际,怒江人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怒江人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如何呢?应当说:有发展,有前进,但仍艰苦,很困难。只讲保护怒江,不开发水能资源,怒江经济不发展,人民不能脱贫致富,科学发展观就无从说起;保持贫困的“原生态”来谋求将来的发展,不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既要保护,又要开发,在保护中开发,以开发促保护,才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我到云南46年,对怒江的认识已历时30多年。1971年**次到怒江,那时公路很差,边走边要下车搬石头,几次被阻,公路哪有现在好,到处都是平坦的柏油路。我们到碧江县知子罗镇,进寨子一看,家家都是竹篱为墙、木板遮顶的矮房子,房顶通天,四面透风,家徒四壁,别无长物,大家都落泪了。连当时省革委的主任周兴都说:“唉,党领导人民干了20多年了,想不到还这么穷?”这句话在我心里打上了深深的烙印。1999年按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同冯建昆同志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到澜沧县拉祜族寨子和阿佤山区视察,人大代表对佤族、拉祜族人民居住的茅草房的简陋和赤贫也为之震动,我又想起了周兴的话,深感不采取特殊措施,再过20年也如此。我们当即写了“关于启动特困民族地区安居工程的报告”,以四级人大代表的名义上报;对此,省委、省政府很重视,专门研究,做出计划,决定拨出专款,从2001年起,启动特困民族地区安居工程,并正式答复了四级人大代表;近日听说,现在全省居住困难的山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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