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作者姜明安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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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是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必修的一门核心课程。该课程主要研究规制公共行政,调整公共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其运作规则和法律原理。作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的《行政法》,不完全等同于法学类学生学习的《行政法》,二者在研究重点上略有差别。前者更多注重研究内部行政和对行政机关与公务员行为的法制监督,后者则更多地注重研究外部行政及对外部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当然,外部行政和内部行政是二者共同的研究对象,在总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上,二者大体相同,只是研究侧重点稍有区别。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核心课程行政法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由四大部分组成:**部分(《大纲》**章至第二章)研究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包括法与公共行政的关系、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行政权与其他国家权力的关系以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大纲》第三章至第五章)研究行政法主体,包括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第三部分(《大纲》第六章至第十章)研究行政行为和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第四部分(《大纲》第十一章至第十五章)研究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救济,包括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  设置本课程,是为了使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生在学习公共管理其他课程的同时,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理解行政法、适用行政法和在公共管理中运用行政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该课程的目的和要求有下述六个方面:  1.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性质、作用、功能,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法源,提高对行政法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2.了解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各种主要行政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及其运作程序,掌握行政法律解释和适用的一般方法,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技能。  3.了解行政法学有关的基本理论、学说、观点,掌握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基本关系,提高行政执法的政策水平。  4.了解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裁判的基本规则和有关技术,掌握法律对各种行政行为的一般要求,提高从事实际公共管理工作的法律素质和专门技能。  5.去了解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管理体制,掌握规制行政主体内部运作的法律规范,提高从事公共管理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6.了解行政权的权源和行政法的价值,把握行政法与民主、法治和市场经济的关系,提高民主、法治和人权观念以及自觉运用行政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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