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关于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规定

寿光市关于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倾倒、运输。
2. 建筑垃圾的倾倒地点在选择在指定的公共垃圾场,不得随意倾倒。
3. 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需要与城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并按要求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所。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装在其他物料中运输。
5.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并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举报和投诉。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寿光市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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