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档案外包服务的区别

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档案外包服务在目的、范围和执行方式上存在区别。

1. 目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以提高档案信息服务水平为目的,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对档案信息进行科学、有效的处理和利用,以实现档案信息的高效利用。档案外包服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档案管理的运营成本,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 范围:档案外包服务涉及全宗范围内或部分类别的档案整理、扫描、打印、装订、修补等,涉及范围较广。而档案信息化建设则涵盖电子文件归档及传统档案数字化两方面。
3. 执行方式:档案外包服务的执行方式包括全包和半包。其中,全包是指档案外包服务公司按照协议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包括档案整理、数字化、装订等;半包则指档案局(馆)提供底案卷结构信息及部分案卷标题,其他工作由外包服务公司完成。而档案信息化建设则是通过建立信息化平台和系统,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的全面数字化。

总的来说,这两种方式虽然都是为了提升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但在范围、执行方式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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