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后,原营业执照未注销前,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变更怎么办
在公司吸收合并期间,原营业执照未注销之前,如果需要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公司变更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等,确保能够明确证明原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归属方。2. 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需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填写。3. 提供原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于证明在此期间资质的变化。4. 提交上述材料至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5. 等待审核通过,新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完成即可。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