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南朝梁)刘峻/罗国威校注 |
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3-06-01 |
特色:
本书为罗国威《刘孝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修订本,修订本保存了初版的基本面貌和收罗齐备、校注精审等优点,又在下列三个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 一是全书材料的安排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刘孝标的集子,《隋书·经籍志》曾著录六卷,早 已亡佚,其原本的编排自然无从得知;现在为他重新编集,只能是一个辑本,所辑得的材料 一要尽可能齐全,一要安排得当。初版《刘孝标集校注》按书、志、启、论、序、诗这样的 顺序排列;而修订本则调整为诗、启、书、论、序、志。这一调整大有道理,因为我们知道 ,凡是编得比较早的中古时代作家的集子,一般都是先诗后文(如果有赋,则列于*前),修订本把诗挪到前面来合于这一传统。 二是校勘工作做得更加到位。本书是一个辑本,不可能有统一的底本,只好以篇为单位确定 底本,然后广罗他本他书以为对勘之资。这一方面初版已经做得很好,修订本大抵维持旧贯 ,但也有进展。试举一例以明之。《与宋玉山元思书》中有“习匡鼎之说《诗》”句,初版校注云:匡鼎,匡衡也。《汉书·匡衡传》云:“诸儒为之语曰:‘无 说诗,匡鼎来。匡说《诗》,解人颐。’”注云:“鼎,犹当也。”张晏注《汉书》以鼎为 匡衡之字,孝标有《汉书注》一百二十卷(《隋志》史部著录),或孝标误信张说,或传钞者 误“衡”作“鼎”也。这里的校勘意见是说原文中“匡鼎”很可能有误,应作“匡衡”;修订本 对此有重大修订,相应的校注改订为:匡鼎,匡衡也。《汉书·匡衡传》云:“诸儒为之语曰:‘无说诗,匡鼎来。匡说《诗》,解人颐。’”颜师古注云:“鼎,犹当也。”张晏注《汉书》 以鼎为匡衡之字,孝标有《汉书注》一百四十卷(《隋志》史部著录),或孝标采张说。北齐 《薛广墓志铭》:“匡鼎同其解颐,杜预方其有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 编》第七册),是南北朝时期并以鼎为匡衡之字,标不误也。这里有补充,有订正,*后结论是原文中“鼎”字不误。修订本中的这一意见显然更为合理。 三是注释更加准确。也举一个例子来看。《自序》:“峻字孝标,平原人也。生于秣陵县, 期月归故乡。”“期月”,初版注云“满一月”,并引《左传》僖公八年“夏,狄伐晋,报 采桑之役也,复期月”为证;修订本改注为“一年”,并引《论语·子路》“苟有用我者, 期月而已可也”,及刘宝楠《正义》“周年谓之期年,又谓之期月”为证。到底是满一月还 是满一年呢?就“期月”一词而言,这两个义项都是可以成立的,关键是看在具体的上下文 里该选哪一个。我赞成解释为一周年。带小孩子走长途,才满月实在未免太小,等到他满周岁再上路比较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