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常用标准汇编

作者主编:李振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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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00-01-01

特色:

片断:1.分类用煤样的缩制按GB4741983进行。原煤样灰分小于或等于10%的不需分选减灰。灰分大于10%的煤样需用规定的氯化锌重液减灰后再分类(对易泥化的低煤化度褐煤,可采用灰分尽量低的原煤)。2.G=85为指标转换线。当G>85时,用Y与b值并列作为分类指标,以划分肥煤或气肥与其他煤类的指标。Y>25.0mm者,划为肥煤或气肥煤;当Vr≤28.0%时,b值暂定为150%;Vr>28.0%时,b值暂定为220%。当b值和Y值划分煤类有矛盾时,以Y值为准。3.无烟煤划分小类按Hr与Vr划分结果有矛盾时,以Hr划分的小类为准。4.Vr>37.0%、PM>50%者为烟煤,透光率PM>30%~50%,以Q-AGW.GN>24MJ/kg者为长焰煤。4符号4.1分类指标用下列符号表示:Vr-干燥无灰基挥发分,%;Hr--干燥无灰基氢含量,%;GR.I(简记G)——烟煤的粘结指数;Y——烟煤的胶质层*大厚度,毫米(mm);b-烟煤的奥亚膨胀度,%;PM——煤样的透光率,%;Q-AGW.GN——煤的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MJ/kg。4.2各类煤的名称可用下列汉语拼音字母为代号表示:WY——无烟煤;YM——烟煤;PM——贫煤;PS——贫瘦煤;SM——瘦煤;JM——焦煤;FM——肥煤;1/3JM——1/3焦煤;QF——气肥煤;QM——气煤;1/2ZN——1/2中粘煤;RN-弱粘煤;BN-不粘煤;CY-长焰煤;HM——褐煤。5采样和制样5.1分类用煤样应按GB482-1981、GB481-1964、GB475-1983及1979年煤炭部颁布的《煤炭资源勘探煤样采取规程》采集。5.2分类用煤样的缩制按GB474-1983进行。原煤样灰分小于10%的不需减灰,灰分大于10%的煤样需用规定氯化锌重液减灰后再分类。5.3烟煤粘结指数测定用的专用无烟煤按GB5447-1985《烟煤粘对指数测定方法》附录规定采制和质量鉴定。6分析方法6.1干燥无灰基挥发分按GB212-1977进行测定。6.2干燥无灰基氢含量按GB476-1979进行测定。6.3粘结指数按GB5447-1985进行测定。6.4胶质层*大厚度按GB479-1964进行测定。6.5奥亚膨胀度按GB5450-1985进行测定。6.6透光率按GB2566-1981进行测定。6.7发热量按GB213-1979进行测定。6.8煤的*高内在水分按GB4632-1984进行测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提出,由煤炭科学研究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冶金工业部鞍山热能研究所、煤炭工业部煤田地质勘探分院及冶金工业部鞍山钢铁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无烟煤类:陈弥生、陶玉灵、张秀仪;烟煤类:杨金和、陈鹏、冯安祖、屈宇生、郝琦、时铭扬;褐煤类:陈文敏、朱春笙、龚至丛。本标准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试行三年,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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