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美) 弗兰克·M.特纳 (Frank M.Turner),(英) 理查德·A洛夫特豪斯 (Richard A.Lofthouse) |
| 标签 | 哲学,思想史,西方哲学,政治哲学,美国文学,公开课,英国,历史 |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 作者介绍 | 弗兰克·M.特纳(1944-2010),美国当代著名历史学家,耶鲁大学历史系约翰·海·惠特尼讲座教授、耶鲁大学拜内克图书馆馆长。他的代表著作有《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希腊遗产》(1981年)和《约翰·亨利·纽曼》(2002年)。 |
书籍简介
本书源于耶鲁大学一门本科课程,授课内容一共十五讲。本书作者弗兰克?特纳是耶鲁大学教授,他积多年之功,倾注于此课。特纳认为思想史最好是历史,而不是思想。他把原始材料放在首位,而不是自己的描述。本书资料翔实,为广大读者以既不晦涩又很学术的方式阐述欧洲近代思想史(从卢梭到尼采)。
在耶鲁校园,代号"HISTORY 271"的公选课多年来一直备受欢迎,每次开课都能吸引成百上千的学子。该课程就是由弗兰克·特纳主讲的欧洲近代政治法律思想史。在特纳教授2010年辞世后,他的助教在耶鲁校园,代号“HISTORY 271”的公选课多年来一直备受欢迎,每次开课都能吸引成百上千的学子。该课程就是由弗兰克·特纳主讲的欧洲近代思想史。在特纳教授2010年辞世后,他的助教理查德·洛夫特豪斯将其2003年秋至2004年春那个学期的授课讲义编排整理,汇集成书,让广大读者有机会透过书本感受特纳教授独具魅力的授课。全书共分十五讲。从卢梭开始,托克维尔、密尔等重要思想家逐个登场,直至尼采。特纳教授以生动浅白的语言和循循善诱的讲授方式,梳理了十八、十九世纪欧洲的主流政治法律观念,并总结这些思潮对今日世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