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熊继洲 |
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3-11-01 |
特色:
2002年12月,由喜玛拉维基金会资助、复旦大学举办了“台湾民营银行发展经验教训及内地的启示”学术研讨会。现在,与会专家学者的优秀论文正式结集出版。这是海峡两岸间学术交流的一件可喜之事,我对此表示祝贺。 民营银行概念的提出始于2000年7月长城金融研究所的成立。徐滇庆、樊纲(2001)等一批学者认为中国在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却忽视了在金融市场上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致使国有银行至今仍处于垄断地位,从而导致金融领域竞争严重不足的局面。中国应发展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既需要全国性的国有大商业银行,同样也不能缺少地方性的中小民营银行。一时间成立民营银行的呼声强烈,但究竟何为民营银行,学术界至今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共识。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民间资本控制论,即强调产权结构,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二是民营企业服务论,即强调银行的资产结构,认为以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三是公司治理结构论,即强调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我认为,无论以哪种方式组建的民营银行,都应当是产权明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现代新型银行。 改革20多年,我们有一条成功的经验,哪个行业的竞争比较充分,哪个行业的效率就比较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对内的金融开放是改革潮流的必然趋势。台湾的经验充分证明,民营银行的成立可以促进银行业的竞争,提高银行业的服务效率及服务品质,但令人遗憾的是,台湾由于新银行设立过多、出现了银行过度问题(Overbanking),这也为中国内地开放银行业提供了警示。对内地而言,加强中小民营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银行是一类很特殊的企业,它的经营风险会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对政府而言,不仅要建立健全有关信用的法律法规,还要加强对民营银行的监督与管理。任何创新都存在风险,关键是通过深入地研究与讨论,通过法律和政策去*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并及时化解风险。希望本书的出版能推动对民营银行的进一步认识与了解,并对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