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

作者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07-01

特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国际通行的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MPA。MPA属职业背景教育,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目的在于公共管理实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学位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策划、案例分析报告、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同管理类其他硕士学位相比,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区别于教学、科研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具有跨学科、复合型、应用型的特点,其知识结构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根据培养方向和管理领域不同,涉及其他相关学科。

我国自1999年5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设置方案》,2001年正式招生,目前首届学员正陆续毕业,很多人已经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我国MPA已经诞生。2004年,我国MPA培养院校从原来的24所,扩大到47所,办学布局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对广大渴望攻读MPA专业学位的考生是一个福音。  MPA招生考试采取全国培养院校联考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各校自定录取分数线,自主录取。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各培养院校自己命题,自己组织考试)、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任选一种)、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结构比例为4:3:3)

推荐

车牌查询
桂ICP备2000470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