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基于对基层治理的现状的描述,借用人类学、社会学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对基层治理模式进行分析,主要以天津宝坻的基层协商和昆明广场舞噪音治理为样本,对地方治理的模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揭示现行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行政协商存在的障碍。本文从社会分工角度出发,指出行政协商既是公民参与公共治理的路径,更是政府在现代社会行政极度膨胀下的内在需求;并从自由裁量权的约束与赋权的角度出发对行政协商的规制拟定方案;指出构建行政协商法律制度是对选举民主的有益补充,可以弥补我国转型期基层民主的不足,并促进基层治理理性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