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大恒电子出版社 |
| 出版社 | 大恒电子出版出版 |
| 出版时间 | 2001-08-01 |
特色:
本书读者对象包括: 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依据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如:工商、税务、质量监督、海关、金融、保险、证券、环保、交通、医疗、卫生、动植物检疫、电力、水利、文化、出版、土地管理、对外贸易、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教育等。 接受案件的机关: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本手册从十个方面加以论述:实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意义与内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依据与手段;行政主体、行政责任与行政监督的认识;行政违法行为问题探讨;各类新型经济犯罪的惩治与防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与处罚;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各类渎职案件;行政执法与产品质量法的理解适用;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法的理解适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目的就是严格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本手册主要是以该规定为依据,针对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猖獗,但不少涉嫌犯罪案件未移送司法机关,不能有效地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制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性规定,统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并规定严格的责任,要求所有行政执法机关都必须执行,这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