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个人所得税自2001年起成为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的第四大税种,我国的主体税种越来越向个人所得税方面转移。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就显得更加的重要和深远。本文在评价了现行个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个人所得税职能进行了准确定位,梳理了四种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模式,明确了各种课征模式在中国的适用性。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职能定位、不同课征模式的测算比较及税制适用性分析,本文认为我国应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最后,本文对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进行了设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