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美国)伍慧明著、陆薇译译者:陆薇/国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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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时间 | 2004-01-01 |
特色:
安娜跳楼之后,妈的生活也全被打乱了。她认为这件事永远也无法忘记。“孩子比家长好当,太太比丈夫好做,”她哭着说道。“一切都颠倒了,都搞反了。”妈想带着这种感觉生活下去,我们大家也都这样生活了一段时间,和那个鬼魂一起,带着那种内疚生活了一段时间,直到后来事情变得不可收拾。就这样,我们每个人都被分裂开来了:对于我来讲,时间就像断裂开来了一样,分成了安娜跳楼之前和跳楼之后。我不想再像以前一样,我想过一种新生活,这就如同在说当时的那个人,那个敦不了安娜的人,那个人不是我。我们大家都经历了这一切,然后又都变回到了自己,变回到了从前的样子。我不得不相信那是安娜自己的选择。安娜变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种无言。我们不去谈论她。也再没什么可说的了。我总是想,尼娜做的*好,因为她逃离了日复一日、每分每秒都要面对的一切。她从这种恐惧中逃脱了出去,对于我来讲,那就是自由。但是这次去纽约,我却看到了不同的东西。我看到了尼娜仍然在受着煎熬。我一下子就闻到了一股酸酸的味道。利昂给我剥了一只橙子,递给了我一片。我尝了尝,那浓烈的酸味在我的嘴中立刻弥漫开来。我用“这不是中国”的理由来辩解。我提醒他们“我们这是在美国”。但是一些家长却认了真,抬高声音说:“我们永远首先都是中国人。”我用中文吵不过他们。经验告诉我,*好停止争吵,否则我会失去自己全部的威严。每次走入他们狭窄的公寓,我都会感到心情格外沉重。我总是想起我们以前也是住在那样的地方。缝纫机就在电视机旁边,饭碗摞在桌子上,卷起的毯子被推到了沙发的一边。到处都是纸盒子,它们被重新拾掇之后被当成凳子、桌子或做功课的课桌使用。饭桌上父母总是谈到钱,谈到他们不懂和无法理解的事情。杂乱不堪的房间,无聊乏味的生活,这一切都在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他们每天的生活除了谋生和养孩子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内容,一切都是那么艰难。我意识到更为艰难的一件事:其实家长比学生更需要帮助,他们,做事极为卖力,却又不得要领。他们过分的客气和不着边际的奉承总让我感到紧张。“你真像是个中国人。你真聪明。你应该去竞选唐人街小姐。”我试着告诉他们我无法承担教育他们孩子的全部责任。但是他们总是坚持自己的信念:“你是老师,他们不听话就打啊,直到他门学会为止。”他们会把橘子塞进我的书包,然后就开口求我帮忙。他们所要的就是时间,一分钟,一个给税务官的电话,一封写给失业机构的决信。我尽量尽我所能,多工作一个小时又算什么?以前我可不是这么大方。我讨厌排队:社会保险局,残疾人救济会,移民局。我*讨厌的是替妈和利昂说话,做翻译的事。我必须对我说出来的每个英文词负责任。我经历过一段憎恶一切的时期,那时候每个英文词都像一个诅咒,我觉得我现在已经度过那个阶段。 接着又一个词出现在我的脑海:逃离。 利昂想要找出什么,安娜想要的又是什么。 我看见梅森站在妈的房门口,朝我打了个手势。他把一只盛满热水的大杯子递给我。我走进屋,问妈要不要,可她没有回答,我就把它放在了她的梳妆台上,然后坐在她的床脚等着。梅森走了进来,坐在我旁边。妈说她觉得很紧张。就好像她想选出一个外语词来表达一种外来的感觉,希望以此能使自己远离那种感情。没—关—系。妈把这个词念成了三个分开的音节,使得气愤、失望和伤心这三种感情得以延伸,而这些正是在她内心中不断翻涌着的感情。梅森觉得这个词听上去像是法文的Couwoisier,一种红葡萄酒的名字,并说给她喝一些或许对她有好处。 我说我更需要酒。 然后妈问尼娜在哪里。她说:“我想要我所有的女儿都在家。”妈还告诉了罗莎·翁,她也在汤米的衣厂里,就坐在妈的旁边工作。自翁家从秘鲁**次搬到这儿,我们就认识了他们。他们住在琼斯和太平洋两条街角上的一所维多利亚式的公寓楼里,离鲑鱼巷只有两个街区远。但就我们所关心的是在唐人街以外的事情。罗莎刚到厂里的时候,她几乎不知道怎么给凯歌牌缝纫机上线,可汤米还是雇了她,而且还派妈去教她缝纫。那些老掉牙的流言蜚语又开始传开了:汤米又雇了一个漂亮但什么都不懂的缝纫工。其他的女工因为罗莎是半个西班牙人而不相信她,可是妈却很喜欢上了她漂亮的眼睛和轻快、富有节奏的语调,而且还把她所有愚弄汤米的秘密招数都教给了罗莎,比如他视察她们工作时会查看什么(例如,拉链),哪些是他从来不看的(例如,褶边儿)—每次她叫我们来工厂熨接缝或翻腰带时,她总让我们把罗莎那份也做了。妈和罗莎就像亲姐妹一样。她们并排在一起工作,并开玩笑地说她们缝纫的时间比睡觉的时间还多,她俩之间的亲密程度要远远超过她们与各自丈夫的关系。不过她们在暗地里也有竞争。妈羡慕罗莎在唐人街外面的那套向阳公寓、她奶油般细腻的皮肤、长长的睫毛和音乐般的笑声,但妈*羡慕的还是她的两个儿子:奥雷里奥和奥斯瓦尔多。罗莎希望她能像妈缝的一样快。她希望她能做到看一眼图案样品后就能知道那一个个针脚缝合成裙子的秘密。她羡慕妈细长的眉毛和那双小脚。她希望汤米也能像他喜欢妈那样地喜欢她。(罗莎是个新人,所以她还是置身于流言圈子之外的,而且也不知道关于妈和汤米的事。)但罗莎*希望的还是能有一个女儿。她常到鲑鱼巷来看我们。她和妈一起熬夜画裙子样式,谈论蔡小姐,做过节的食物。罗莎教我们编织,还给我们每人钩了一条花边围巾;我们都亲切地叫她“阿姨”。虽然他们只住在三个街区以外,可罗莎的丈夫鲁西阿诺经常开着他黑色的大蒙特卡洛来接她,在狭窄的鲑鱼巷里,它就像是一只船。人们说那是他用现金买的。女人们总是有话可说。想找个停车位简直不可能。他从哪儿得来的钱?他以为他是那种坐在黑轿车里的大人物吗?鲁西阿诺·翁像阵雷暴雨一样刮进了唐人街。我们喜欢看他穿那件有刺绣的衬衣,他那孙逸仙式的胡子。尼娜喜欢他的里奇瑞卡多式的发型。大骨架,宽宽的背,洪亮的声音,他是朴次茅斯广场上个子*高的。他的身边常常聚着一群人,听他讲他下一个伟大设想。他总是会有挣大钱的计划,可他却又好像总差一千美元,而且还总是缺一个人手。鲁西阿诺和利昂是同类人。利昂叫他大哥。他总想用他在船上所学过的所有西班牙词汇讲给鲁西阿诺听:年轻姑娘、同性恋男子、无边铁圆帽、梅伦格舞。他夸口说他曾一个人去过南美,里约热内卢,圣地亚哥,好望角,甚至利马的唐人街,,为纪念哥伦布的战舰,他不是给他的小女儿取了个西班牙名字吗?(尼娜吓坏了。)利昂想成为鲁西阿诺的*后一个合作伙伴,他希望能有这个荣幸给他一千美元,帮他实现赚大钱的梦。利昂总不停地说起鲁西阿诺。他把在广场上从他那里听来的每件事都在晚饭的时候重复给我们听。保罗·林给他停车,鲁西阿诺就给了他二十美元的小费。鲁西阿诺在弗罗夏姆买了双蛇皮鞋。鲁西阿诺有一只劳力士金表。鲁西阿诺不久还会买一辆新的卡迪拉克。一天晚上妈说利昂是嫉妒鲁西阿诺,但是利昂坚持说他没有。他并不是想要鲁西阿诺所拥有的东西,他想要的是鲁西阿诺成功的秘密,是他的好运气。也是在那个晚上,妈告诉了利昂她想离开衣厂的事。妈还告诉利昂她一直在和罗莎谈论她的计划——她想在唐人街外面找份事做。妈鼓励利昂去和鲁西阿诺谈合伙做生意的事。第二天利昂就去和鲁西阿诺交涉,利昂提出利润要对半分成。翁和梁两家。鲁西阿诺喜欢这两个字的发音。他们的名字合在一起就像一双筷子,今后他们将依赖这双筷子糊口。一连几个星期,他们都在大众小吃店见面,然后一起看《中国时报》、《记事报》和《检查报》上的分类广告。鲁西阿诺开着他的新式车带利昂在市里到处转,他们去看修鞋店,饭馆,还有西湖购物中心的保龄球道。他们在大视野电影院的放映室里和别人谈价,想把这个地方买下来。看到冯家兄弟的大机器中能搅出一桶一桶的冰淇淋,他们便又开始和冯家兄弟洽谈;他们还在马里亚那的一个地方学习怎么使用相片冲印机。我从没有见过利昂这么高兴:每天早上他都起得很早,穿上他双排扣的蓝色西服,系上红色的领带。红色是利昂的幸运色。他把鞋子擦得亮亮的,直到像鲁西阿诺的那样发着亮光他才满意。衣厂女工们还没来上班的时候,利昂便早早站在了巷子口等鲁西阿诺。他们*后敲定一家洗衣店的那天,利昂买回来一整只鸭子和一磅烤猪肉,那是妈*爱吃的,还有我们*喜欢的草莓蛋糕。第二天早上妈便从银行里取出了他们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