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洪良著
出版社: 燕山大学出版社
CIP号:2020080886
书号:978-7-81142-168-2
出版地:秦皇岛
出版时间:2020.8
定价:¥49.0
刑法要实现对犯罪的规制与打击,除了刑事司法系统对犯罪人进行刑罚的确定和宣告之外,还必须依靠作为自由刑主要执行场所的监狱其功效发挥和功能输出。在罪犯矫正中,罪犯的矫正主体性是这些矫正场所功效发挥和功能输出若干环节上的一环,本文运用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理论,将其运用于罪犯的矫正中,深入论述罪犯身处囹圄,在纵横交错的复杂矫正关系中为何是矫正主体,如何成为矫正主体。因为罪犯的矫正效果既是“功效与功能”的出发点,也是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