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思想为指导,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基本原理出发,在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背景与三维林业环境的基础上,运用跨林学、生态学、行政管理学、土地管理学、法学等学科领域,跨行政法学、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等法学学科方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提出适应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的森林法理论体系,以解决美丽中国建设中面临的新问题,并在生态公益林制度、气候变化应对制度、城市林业管理制度、生态空间管理制度、林业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森林生态损害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