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七章,分别是:中止犯概说,中止犯的立法理由,时间性,自动性,中止行为,有效性和共犯的中止与脱离。提出了如下基本观点:中止犯的立法理由在于社会危害性的减少以及刑法内部的谦抑性;危险犯的中止应作为免除处罚的情节加以规定;对“自动性”应该进行规范的判断,即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如果能够说明是由反规范的意思向法所承认的意思转化时,就可承认其任意性;彻底性与真挚性是对中止行为属性的说明;对于存在其它介入因素而致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共犯的中止仍是中止的一种类型,因此其必须符合中止犯的基本条件;共犯脱离理论并非中止犯的救济理论,但其独立的实践价值较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