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政府的有效建构问题近年来一直是各国行政学界关注的焦点,很多学者从责任政府的界定、责任政府的内容构成和相关的制度安排上展开了不同层面的研究与探讨。然而我们认为,责任政府不只是一种责任理念,更不是停留在制度层面的单维度打造,它应当是“观念—制度—运作机制”的一体化设计与安排。本研究以契约理论为研究视角,主张将责任政府建构纳入契约理论研究之中,提出契约式责任政府的建构理念,在“三个层面,六个维度”的建构思路指导下,对责任政府进行了新型定位与阐释,认为责任政府必须是契约式的,契约式责任政府才是真实意义上责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