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优先序列按照企业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股东、雇员、消费者、社区和政府五大责任。早期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没有把环境问题纳入企业社会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环境问题越来越变得不可忽视,企业对环境的责任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面对这么多的责任,到底哪一个是*重要的,需要优先实现的?这个问题对于处于具体环境中的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区分责任的主次轻重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步。著名管理学家罗宾斯在《管理学》中提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和企业的能力相关的,随着企业能力的增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逐步扩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一个过程,在哪一个阶段适合承担什么社会责任是由该阶段企业的能力所决定的。**阶段,企业刚刚成立,企业的实力还不够强大,此时应当把股东的利益放在首位,视满足股东的利益、实现利润的*大化为企业的*大责任。第二阶段,企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和积累,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有所增强,但是企业的实力尚不够强大,此时企业的*大责任应放在雇员身上,企业所要做的事情是努力增加雇员的工资,改善企业的工作条件,扩大员工的权利,等等。第三阶段,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积累,企业的实力增强了,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此时,企业的责任开始由内部的股东、雇员转向外部的供应商、消费者,企业开始意识到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对于企业自身利益的重要性。第四阶段,随着企业的发展、规模的扩大、权力的扩展,企业对社会的影响超出了企业对自身行为的想像,面对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企业必须对自身的行为负责任。企业承担社会的责任变成了一个企业在生存和发展中不可回避的大事情,此时,企业把环保、公益等社会活动纳入自己的责任范围。罗宾斯的社会责任先后秩序理论有没有科学性,是不是普遍规律,这还有待于进一步证明。但是,他说明了一个道理,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和范围与企业的发展状况和能力相关。为此,企业在确定责任的优先序列问题上,必须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实力,在不同的阶段以不同的责任为主,并且以一种责任为主时并不否认另一种责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