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镜头--走过青春(100名知青的命运写照)

作者黑明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7-01

特色:

赵丽媛我这一生回北京是没有可能了,我希望儿女长大后能体谅我,等我死后将我的骨灰送回北京陪伴父母亲,也就心满意足了。赵丽媛,女,1952年生于北京,北京50中学六八届初中毕业生。上山下乡运动开始时,原本留京的赵丽媛听从名好伙伴的请求,带着一种矛盾复杂的心情于1969年1月初来到了延安县万花山公社罗崖大队插了队。由于该村水质的原因,当地不少人患上了严重的疾病,延安县有关部门以照顾来自毛主席身边的革命小将为由,当年将赵丽媛调到了柳林公社延河大队。第二年县里对知青大调整时又把她换到了廿里铺大队柳树巷生产队。虽然她两年换了3个村,可是所干的农活儿并没有什么变化。下地干活儿,她始终走在婆姨们的前面。 1972年底延安县开始招工了,老支书认为她接受再教育速度快.首先推荐她去当工人。报上去审查没几天,她**个被卡了下来,随后的几次招工在政审时还是没有过关。她认为是自己个性强,说话不让人,有一次得罪了住队干部,所以她比别人多接受了好几年的再教育。一次次的招工受阻使她彻底失去了信心,她觉得命运驱使自己将要长时间留在农村。为了有个依靠.她在村里和延安知青郭安交上了朋友,从此,他帮助她、关心她、也保护着她。她深深地爱上了他,1974年初她嫁给了郭安。 1976年初赵丽媛因病住院,按规定是应该退回北京,但郭安为了保住那个三口之家,把她办好的回京户口迁移证偷偷落到了延安县南市派出所。她没有回成北京,由一名农村青年变成了已婚的城镇待业青年,整天在家里看孩子。1978年底,延安县再次招工,她终于被招进了综合公司,并安排在百货门市部成了一名集体所有制营业员。在此期间,她工作积极肯干,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不久当上了百货门市部的主任。1986年按有关文件规定,凡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北京知青律可转为全民所有制工人,没想到公司领导以集体单位不能存在全民职工为由,要求她调走。正在她焦急的时候,不慎摔伤,造成腰椎间盘突出,住进了医院。出院后,她的工作早被别人接替。她没能找到国营单位接收,自然又成了一名待业人员。 10年来,她没有单位上班,也没有分钱的工资。她曾无数次向有关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要求安排工作,以保证正常生活,可是至今得不到解决,也无人问津。赵丽媛说“我爱人多年来一直在离延安百余里路的延长县工作,也常不回家,他觉得10年来我分钱工资也不挣,心理很不平衡,近两年,我们的夫妻感情已出现了严重危机,如果他一旦不给我生活费,我就无法生存了。这些年我真正尝到了寄人篱下的滋味是什么。”她还说:“我这一生回北京是没有可能了,我希望儿女长大后能体谅我,等我死后将我的骨灰送回北京陪伴父母亲,也就心满意足了。” 1995.9.30采访于延安 2006.5.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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