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英)齐尔格特.鲍曼 |
出版社 | |
出版时间 | 2004-08-01 |
特色:
多亏了这些知识,我才因此而无忧无虑,不必到处寻找正当酌事情来做。我受这些知识的支配,但我并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这是因为,我在接受这些知识的大部分基本概念时,正是懵懵懂懂的学龄前期。因此,回想我的经历或我自身的记忆,我几乎无法说明我是如何获取那些知识并使之浸润于我的个人经验和记忆之中的。幸亏我忘记了缘由,这些知识才得以确立下来,并具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控制我,而我也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知识是“天然”的东西,很少想要质疑它。日常生活中的知识是如何产生,又如何由群体“提出”的呢?要找到问题的答案,我必须参考心理学专家和社会学专家的研究结果。当我查阅这些结果时,我感到这些结果常常令人不安。那些看起来显而易见、理所当然的东西不过是许多信念的集合,这些信念只不过有一个支持它们的群体的权威。 也许,在帮助我们理解群体标准内在化这个问题上,没有谁比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所做的贡献大。为了描述获取社会生活重要技能的过程,米德常用一些他自己创造的概念,其中*著名的概念就是“主我”和“客我”。这两个概念代表自我的双重性,即自我分裂出来的两个部分:一个是外在的部分(更准确地说,就是被人看做是来自外部、来自它周围的社会的那一部分,呈现的形态为需要满足的要求和被学习的榜样),即自我中的“客我”;另一部分即“主我”,是自我的内在核心,所有外在的社会要求和期待都要经过“主我”的细察、评价、推断和理解。在形成自我的过程中,群体所起的作用是由“客我”这部分完成的。儿童意识到,他们受到关注、评价甚至责罚,他们被鼓励按一种特定的方式表现,如果他们的表现违反了规定的方式,就会被推进规定的范围内。这些经验作为儿童对于他人对自己的期待的一种映像,积淀在儿童逐渐成熟的自我中。显然,他们——他人——有办法区分正当行为和不正当行为。他们赞成正当行为,惩罚背离行为准则的错误行为。对于奖惩的记忆逐渐合成为对规则——什么是他人期待的,什么不是他人期待的——的无意识认识,成为“客我”。即自我对于他人对自我的映像的映像。此外,“客我”中的他人并不是随便什么地方的任何一个他人。从儿童接触的人群中,有一些人被自我选出来作为重要的他人,重要的他人的评价和反应比其他人的更重要,自我对这些评价和反应的感受更持久或更强烈,因而,这些评价和反应所起的作用也更有效。 从上面的论述中,也许会得出一个错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