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传-新闻与传记

作者董衡巽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9-01

特色:

在家里,小海明威*爱看画报、看书,而且善于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他五岁的时候,外祖父正好在他家里养病,有一天他闯进外祖父的屋里,对外祖父说他一手扼住一匹正在奔跑的马。外祖父听了乐不可支,对他的女儿,即海明威的母亲说:“你瞧着吧,这孩子将来会出名。他要是把想象力用在正路上,他会出名。”上小学以后,他*喜欢的功课是写作文。十一岁的时候他写过一篇纯属虚构的故事《我的头一次海上旅行》,以船长儿子的口吻写去澳大利亚的航行。他的生活依据是前一年随母亲去过波士顿,在大西洋海岸一个岛上见过大海。海明威少年时代*难忘的是一次违禁打猎事件。那一年他刚过了十六岁的生日,带着他*喜欢的妹妹桑尼在华隆湖划船,划到湖的西头,忽然从芦苇丛里飞出一只苍鹭,海明威不假思索,举枪就打,把它打了下来。他用报纸把鸟包了起来,放在船上,便同妹妹上岸去找东西吃。他们回来时发现鸟不见了,原来是猎场看守人的儿子拿了报纸里的鸟,并问海明威这鸟是谁打的。海明威撒谎,说是别人送他做标本的。那孩子回去告诉他父亲。海明威慌了,先逃到朋友家里,又躲进他叔叔的农场蒸父亲知道后,写信给他,叫他去自首,他照办了,结果付了十五美元的罚金。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海明威少年时代的心态是正常的。他不是故意捣乱的孩子,更说不上是什么自觉的叛逆者。他犯了错误,心里害怕,也还是听家长的话去承认错误。后来他根据这件事写了一个中篇小说,主人公少年尼克打的是一只鹿,猎场看守人成了“脸皮颜色像烟草渣儿”的坏蛋。海明威的父亲管理孩子很严,零花钱给得很少。他每周给海明威的零花钱按一岁一分计算,例如十五岁,每周一角五分,十六岁,增到每周一角六分。海明威觉得不够,便在假期打工,挖土豆或划着船给沿湖的住户和饭店送菜;上学期间每天分报送报。这样他才有足够的钱和同学们去郊游,练习拳击。拳击是他十四岁以后*喜欢的一项体育活动。他长得高大,肩膀宽阔,经家里允许,参加拳击训练班,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他从不退缩,坚持训练。他背着母亲,把她那个三十平方米的音乐室当成拳击场地,经常把同学拉来练拳。这项体育活动成了他一辈子的爱好。在他十六岁热心打拳的同时,他开始写小说。橡树园中学的文学杂志《书板》那一年发表了他的两篇小说,一篇写发生在林间因误会而引起的流血事件,另一篇写一个瑞典人因为色盲而误伤了人。海明威更热心写通讯报道,学校的周刊《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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