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伦理学(优良道德的制定与实现之研究)

作者王海明
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2-01

特色:
道德都是人制定的,但是,只有恶劣的道德才可以随意制定;而优良的道德却只能通过社会创造道德的目的、亦即道德终极标准,从行为事实中推导、制定出来;所制定的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规范之优劣,取决于对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与道德目的的认识之真假。

本书系作者专心致志撰写十六年而成,它通过确证“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而使一直各自独立甚至相互否定的三门科学——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美德伦理学——综合为一门科学。它从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道德必定符合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出发,一方面揭示行为事实如何之十六种、六类型、四规律;另一方面则从中推导出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总原则“善”和善待他人的道德原则“公正、人道、自由”以及善待自己的道德原则“幸福、贵生”等等;从而科学地解析了两千年来人类一直争论不休的一系列重大伦理学难题。它试图创立一种客观必然、严密精确、可以操作的科学的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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