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外购煤购销业务的单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从事外购煤购销业务的单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 伪造价格评估报告或交易合同,诱骗其他企业参与交易。
2. 采取不正当手段,如商业贿赂、诋毁对手、胁迫威胁等,扰乱市场秩序。
3. 故意泄露交易对手或者交易标的等敏感信息,损害其他企业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4. 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垄断定价,损害其他企业或用户的利益。
5. 未经授权擅自披露、传输煤购销业务的相关信息,包括商业秘密和敏感数据等。

以上这些行为都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损害企业形象和声誉,甚至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因此,各企业应当遵守市场规则,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地开展业务,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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