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与哪些不可兼得,哪些又可以?
工伤保险待遇与其他待遇可以兼得,具体分析如下:* 工伤赔偿金。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与劳动关系的其他补偿可以同时支付,但二者不能重复享受。* 工伤假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的情况下,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个假期是带薪假期,其工资待遇不变。工伤保险待遇与其他待遇不能兼得,如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属于工伤待遇,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保险待遇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在具体情况中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