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者迟报。

此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保险机构应当及时无偿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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