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单方面发布《调价函》并张贴《调整公告》对业主没有约束力吗

物业公司单方面发布《调价函》并张贴《调整公告》,如果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同意,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对业主产生一定的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需要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物业服务费用进行调整。如果物业公司未经协商一致擅自调整物业服务费用,可能会被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调价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进行维权。如果物业公司调价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物业公司单方面发布《调价函》并张贴《调整公告》对业主是否具有约束力,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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