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增值部分能否作为股东的实缴资本金入账
固定资产增值部分通常不能作为股东的实缴资本金入账。固定资产增值通常是指企业对其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增加其价值。这种增值通常是由于市场价值的变化、技术进步、折旧重置等因素导致的。对于股东的实缴资本金入账,通常需要按照公司的章程和相关法规,将股东的出资额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并记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因此,固定资产增值部分不属于股东的出资额,不能作为实缴资本金入账。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合并或重组时,固定资产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视为股东的出资,并作为实缴资本金入账。但是这种情况较为罕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之,固定资产增值部分通常不能作为股东的实缴资本金入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