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是指:

聚众赌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惩罚性质的装置,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给付回报或者以某种形式给予参与赌博者表面上的现金、财物等回报的网络平台的行为。

该项规定是对赌博犯罪的认定,即明确了赌博犯罪的形式和性质。聚众赌博通常涉及多人参与,且通常会设置具有赌博惩罚性质的装置,以现金、有价证券等给付回报或者以某种形式给予参与者表面上的现金、财物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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