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虚假诉讼罪与诬告陷害罪在以下方面存在区别:

1. 犯罪故意上不同:虚假诉讼罪的行为人一般是通过诉讼等方式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单位予以告发,目的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
2. 犯罪手段不同:虚假诉讼罪是通过诉讼等方式,合法合规地进行,无需借助其他非法手段;而诬告陷害罪则需要捏造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3. 对象不同:虚假诉讼罪的对象多是不存在或者是存在的案件;而诬告陷害罪的对象是明知是不存在的犯罪事实和犯罪人。
4. 主观意图不同:虚假诉讼罪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为了实现自身非法利益;而诬告陷害罪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想使司法机关予以追究,由于存在主观故意,行为人利用了捏造的犯罪事实骗取司法机关的追究。

综上,虚假诉讼罪与诬告陷害罪虽然都涉及捏造事实、制造纠纷等行为,但在犯罪故意、犯罪手段、对象和主观意图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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