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者追溯年休假报酬的时效,与仲裁时效1年,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追溯年休假报酬的时效与仲裁时效1年存在一定区别。具体如下:1. 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年假报酬,劳动者可以从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年休假报酬。这个维权追讨期限为一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的一年时间。2. 对于一般的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这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一时效期间适用于一般的劳动争议仲裁,而不是仅限于追溯年休假报酬的特殊时效。综上所述,追溯年休假报酬的时效主要是用于解决拖欠年休假报酬的追讨问题,而仲裁时效则适用于所有劳动争议。两者在起算时间上有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