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还未来得及参保就因工受伤,算工伤吗?

如果新员工入职后公司还未给其购买社保,在入职期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新员工在入职后因工作原因受伤,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向受伤职工支付医疗费用、工伤津贴、残疾赔偿等工伤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因此,如果新员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明确工伤保险事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对于新员工入职后因工作受伤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伤保险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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