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在广东省饶平县服役期间病故会安葬吗
根据我了解的知识,为您提供以下信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基本工资标准,由部队军务部门或者政治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对于已故军人遗属的安葬问题,按照民政部《关于军队干部已故后骨灰安葬问题的通知》执行。其中规定:军队干部生前无工作单位的,按军队规定给予一定丧葬待遇,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具体您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相关政策。